【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】作者:姚枢 朝代:元代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原文
得鹿未足喜,丧马勿用逐。
初萌得失心,方寸成百曲。
纤人恣物情,熊掌又鱼肉。
曾推万祸原,古今从一欲。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诗词问答
问:《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》的作者是谁?答:姚枢
问:该诗写于哪个朝代?答:元代
问:姚枢的名句有哪些?答:姚枢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注释
1. 押词韵第十五部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参考注释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得鹿
(1).《列子·周穆王》:“ 郑 人有薪於野者,遇骇鹿,御而击之,毙之。恐人之见之也,遽而藏诸隍中,覆之以蕉,不胜其喜。俄而遗其所藏之处,遂以为梦焉。顺涂而咏其事。傍人有闻者,用其言而取之。既归,告其室人曰:‘向薪者梦得鹿而不知其处;吾今得之,彼直真梦矣。’室人曰:‘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?詎有薪者邪?今真得鹿,是若之梦真邪?’”后遂以“得鹿”指虚幻的人世富贵。 宋 陆游 《和陈鲁山十诗以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为韵》之七:“谁知叹亡羊,但喜有得鹿。”
(2).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 秦 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,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。”《文选·班彪〈王命论〉》“至比天下於逐鹿” 李善 注引《六韬》:“取天下若逐野鹿,得鹿,天下共分其肉。”后以“得鹿”比喻取得天下。 唐 温庭筠 《经五丈原》诗:“下国 卧龙 空寤主,中原得鹿不由人。”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未足
(1).不足,不能。《后汉书·齐武王縯传》:“ 舂陵 去 宛 三百里耳,未足为功。” 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引》:“今所撰诸书,盛行海内,大而穹宇,细入肖翘,耳目八埏,靡不该综。即 惠施 、 黄繚 之辩,未足侈也。”
(2).犹言算不得。《太平广记》卷八七引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支遁》:“ 遁 幼时,尝与师共论物类,谓鷄卵生用,未足为杀,师不能屈。”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勿用
犹勿动。谓不可有所作为。《易·乾》:“初九,潜龙,勿用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圣人虽有龙德,於此时唯宜潜藏,勿可施用,故言勿用。” 王引之 《经义述闻·周易上》:“用,施行也。勿用,无所施行也。” 王引之 《易·既济》:“ 高宗 伐 鬼方 ,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。”《易·颐》:“六三。拂颐,贞凶,十年勿用。无攸利。”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得失
(1) 得到和失去;成功和失败
不计较个人的得失
(2) 利弊;好处和坏处
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。——唐· 杜甫《偶题》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方寸
(1) 一寸的平方大小
方寸之地起波澜
(2) 一平方寸
(3) ∶心神。语出《三国志》:徐庶母亲被曹操抓去,徐指着胸口对刘备说:[方寸乱矣!]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纤人
(1).指气质柔弱的人。 隋 王通 《中说·事君》:“ 谢庄 、 王融 ,古之纤人也,其文碎。”
(2).犹小人。与君子相对。《新唐书·郑畋王铎等传赞》:“ 唐 之季,嗣君暗庸,天秽其德久矣。纤人柄朝,靡谋不乖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文宗开成三年》:“ 陈夷行 曰:‘ 宗閔 曏以朋党乱政,陛下何爱此纤人?’” 胡三省 注:“纤人,犹言小人也。” 清 恽敬 《<南华九老会诗谱>序》:“古之纤人,其初非有他也,不过嗜进不喜退耳。” 周素园 《贵州民党痛史》第四篇第十二章:“ 滇 军既覆我军政府,羣儿相贵,乃於三月四日由 刘显世 、 郭重光 ……等六七纤人立 唐继尧 为 贵州 都督。”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物情
(1) 情理
物情世态
(2) 人情
(3) 人心
事多放滥,物情生怨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熊掌
熊的脚掌。是珍贵的食品,山珍之一。又称[熊蹯]
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上》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鱼肉
比喻用暴力欺凌;也比喻被欺凌的人
我为鱼肉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鱼肉搢绅。——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古今
古代和现代
古今差异
[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]从一
见“ 从一而终 ”。
元代,姚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