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器吴范二姊】作者:程珌 朝代:宋代
[器吴范二姊]器吴范二姊原文
逝者如期乎,翩翩北飞鸿。
鸿北来岁南,人去亡南踪。
庚寅仲姊去,庚辰伯姊空。
千里不一见,血泪迸秋风。
自馀只一弟,留守先人宫。
我已日崦嵫,安能久转蓬。
束担其归与,相从十载山之东。
[器吴范二姊]诗词问答
问:器吴范二姊的作者是谁?答:程珌
问:器吴范二姊写于哪个朝代?答:宋代
问:程珌的名句有哪些?答:程珌
[器吴范二姊]参考注释
[器吴范二姊]如期
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
会议将如期召开
[器吴范二姊]翩翩
(1) 运动自如、鸟飞轻疾的样子
梁上有双燕,翩翩雄与雌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燕诗示刘叟》
翩翩舞姿
(2) 举止洒脱的——多指青年男子
翩翩少年
翩翩两骑来是谁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》
(3) 形容风采、文辞的美好
元瑜书记翩翩。—— 三国魏· 曹丕《与吴质书》
[器吴范二姊]飞鸿
(1).指画有鸿雁的旗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前有车骑,则载飞鸿。” 孔颖达 疏:“鸿,鸿鴈也。鴈飞有行列,与车骑相似,若军前忽遥见彼人有多车骑,则画鸿於旌首而载之,使众见而为防也。”
(2).虫名。《逸周书·度邑》:“ 发 之未生,至于今六十年,夷羊在牧,飞鸿过野。”
(3).飞行着的鸿雁。 汉 马融 《长笛赋》:“尔乃听声类形,状似流水,又象飞鸿。” 南朝 宋 鲍照 《数诗》:“四牡曜长路,轻盖若飞鸿。” 清 龚自珍 《点绛唇》词:“目送飞鸿,影入长天灭。”
(4).指音信。 唐 韩愈 《祭窦司业文》:“自视雏鷇,望君飞鸿,四十餘年,事如梦中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二回:“无端天外飞鸿到,传得家庭噩耗来。”
[器吴范二姊]来岁
来年。《周礼·春官·肆师》:“社之日,涖卜来岁之稼。” 郑玄 注:“社祭土为取财焉,卜者问后岁稼所宜。” 晋 陶潜 《酬刘柴桑》诗:“今我不为乐,知有来岁不?” 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印卖状元赋》:“梦神授以《来岁状元赋》。”
[器吴范二姊]庚辰
古代传说中的助 禹 治水之神。 禹 治水,“三至 桐柏山 ,惊风走雷,石号木鸣”。 禹 怒,召集百灵,获 淮 涡 水神 无支祁 。授之 章律 、 鸟木由 、不能制。授之 庚辰 ,“ 庚辰 以战逐去,颈锁大索,鼻穿金铃,徙 淮阴 之 龟山 之足下,俾 淮 水永安而流注海”。见 唐 李公佐 《古〈岳渎经〉》。
[器吴范二姊]伯姊
大姐。《诗·邶风·泉水》:“问我诸姑,遂及伯姊。” 高亨 注:“伯姊,大姐。” 晋 陆云 《岁暮赋》:“问仁姑而背世兮,及伯姊而沦丧。” 唐 柳宗元 《亡姊崔氏夫人墓志盖石文》:“我伯姊之葬,良人 博陵 崔氏 为之誌。”
[器吴范二姊]千里
指千里马
先王之千里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[器吴范二姊]不一
(1)
不一致,不相同
意见不一
(2)
有差异,质量不同
质量不一
(3)
旧时书信末尾用语,表示不一一详说
[器吴范二姊]血泪
(1) 带血的眼泪。一般指极度悲痛而流的泪
我行其道,鞠为茂草。我履其房,物存人亡。抚膺涕泣,血泪彷徨。——晋· 陆机《赠弟士龙诗》
(2) 血与泪
忠臣发愤兮,血泪交流。——明· 方孝儒《绝命词》
将书封断指,血泪染罗裙。——清· 吴伟业《阆州行》
(3) 又如:血泪史;血泪账。又比喻惨痛的遭遇
血泪家史
[器吴范二姊]秋风
秋天的风
[器吴范二姊]留守
部队、机关等离开时,部分人员在原驻地担任守卫、联系等工作
[器吴范二姊]先人
(1) 祖先(常指祖父辈以上的)
(2) 专指已故的父亲
辱王之先人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
先人还家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伤仲永》
[器吴范二姊]崦嵫
山名。在甘肃省天水县西。古代常用来指日落的地方
[器吴范二姊]转蓬
随风飘转的蓬草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“上古圣人,见转蓬始知为轮。”《文选·曹植<杂诗>》:“转蓬离本根,飘颻随长风。” 李善 注引《说苑》:“ 鲁哀公 曰:秋蓬恶其本根,美其枝叶,秋风一起,根本拔矣。” 唐 岑参 《送祁乐归河东》诗:“鸟且不敢飞,子行如转蓬。”《人民文学》1977年第10期:“打击不算大,狼狈如转蓬。”
[器吴范二姊]束担
谓收拾行李。 宋 张孝祥 《与刘两府》:“自五月来, 朔方 传闻汹汹,岂惟自 江 以北,百姓束担以待,而 江 淛 之间,亦復骚然。”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徐汉玉》:“ 永嘉 徐瑄 字 汉玉 ,治 周成子 狱无所枉,自知必得罪,束担俟命。”
[器吴范二姊]相从
(1).跟随,在一起。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:“ 宋中 为中大夫, 贾谊 为博士,同日俱出洗沐,相从论议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冬,民既入,妇人同巷,相从夜绩,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。” 宋 苏轼 《送千乘千能两侄还乡》诗:“相从结茆舍,曝背谈金鑾。” 清 葆光子 《物妖志·兽类·狸》:“弟与之相从半年,且赖渠拯恤,义均伉儷,难诬以鬼也。”
(2).相交往;相合并。 宋 苏轼 《岐亭》诗序:“凡余在 黄 四年,三往见 季常 ,而 季常 七来见余,盖相从百餘日也。”《元朝秘史》卷一:“大凡女孩儿生了,老在家里的理无,我将女儿与你儿子,你儿子留在这里做女婿,两家相从了。”
宋代,程珌